1、記賬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有關于編制記賬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其具體包含:
(1)填制憑證的日期。其主要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要按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實際付出日期填寫;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可以按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填寫,也可以按編制記賬憑證的日期填寫。
(2)憑證編號。編制記賬憑證必須編號,以有利于查找。
(3)經濟業務摘要。其是指對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
(4)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是進行賬務處理的基礎環節。
(5)金額。記賬憑證所列金額是會計核算的基礎,關系到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的正確與否。為此,計算必須準確,書寫必須清楚,并符合相關要求。
(6)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原始憑證是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必須在記賬憑證上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同時兩者必須相符。
(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以便于明確經濟責任。
2、記賬憑證應如何進行審核
會計人員對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其所需關注的要點主要有:
(1)填制憑證的日期是否正確。這就需要確認: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是否是貨幣資金的實際收入日期、實際付出日期;轉賬憑證的填制日期是否是收到原始憑證的日期或者是編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2)憑證是否編號,編號是否正確。
(3)經濟業務摘要是否正確地反映了經濟業務的基本內容。
(4)會計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確,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是否填列齊全。
(5)記賬憑證所列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書寫是否清楚、符合要求。
(6)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與記賬憑證上填寫的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是否相符。
(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是否齊全。
以上為記賬憑證應包含的具體內容以及會計人員應如何審核記賬憑證的相關說明。作為企業財務人員,其若想專業進行賬務處理,便有必要對上述內容進行具體掌握,進而以確保做好編制記賬憑證相關工作,推動企業記賬報稅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能否設定動質權? 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等能夠設定抵押權,此類特殊的動產能否設定質權,值得研究。《民法典》將此財產界定為動產,而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因此,除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成質押財產外,沒有其他的限制,從文義上解釋,這類交通運輸工具應當能夠成為質押財產。法律將機動車、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作為抵押權的標的物,其目的在于避免因移轉標的物占有而影響其
貨幣能否成為質押財產? 貨幣屬于一種特殊的動產,其具有高度的可替代性與流通性,因此,占有貨幣就取得了貨幣的所有權,喪失占有就喪失了所有權。正是由于貨幣適用“占有即所有”的規則,而動產質權的設定僅僅是轉移標的物的占有并不導致質押財產所有權的改變,因此原則上貨幣不能作為質押財產。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該貨幣被特定化,可以與其他的貨幣作出區分,則在法律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成為質押的標的物。
動產質權有以下基本特征: 1、動產質權是以他人的動產為標的物設定的擔保物權 動產質權的標的物為屬于他人即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動產,但是并非一切動產均可以成為質權的標的物,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動產必須符合以下幾項條件: (1)該動產須為特定物; (2)該動產須為獨立物; (3)該動產必須是法律上允許流通或者允許 讓與的動產,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因此,如果當事人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動產財產設定質權的,該設定行為無
會計等式 會計等式,又稱會計恒等式、會計方程式或會計平衡公式,它是表明各會計要素之間基本關系的等式。 會計等式的表現形式 1.財務狀況等式 任何企業要進行經濟活動,都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企業資產最初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由企業所有者投入;二是由企業向債權人借入。所有者和債權人將其擁有的資產提供給企業使用,就應該相應地對企業的資產享有一種要求權,這種對資產的要求權在會計上稱為“權益”。 資產與權益是同一事
損益類賬戶包含的會計科目有哪些?損益類科目主要包括收入類科目和費用類科目:1、收入類科目 反映收入的科目主要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 這些科目核算的對象就是企業的收入,可以說不管什么收入,都需要通過這些科目進行核算。2、費用類科目 反映費用的會計科目有:“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三費類科目等。 這里的成本自然就是和收入一一相對應。除此之外
損益類賬戶的期末余額一般在哪方?損益類賬戶期末無余額。 損益類賬戶當期的發生額,一般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中去。損益類賬戶期末結轉后無余額。 損益類賬戶主要就是用來核算,企業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也就是說損益類賬戶只是起到統計的作用,也是會計分期的產物。 從損益類賬戶的性質來看,這些科目存在的目地就是為了記錄企業當期的經營成果。企業結束一個會計分期后,這些科目的使命自然也就需要結束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科目的余額也就沒有繼續存在理由了。當然,當